第(3/3)页 “活?做什么不能活?非得偷车?!”老赵拽着沈繁就往警局里拖。 “不行啊……”沈繁哭丧着脸:“我一天必须交出一辆电动车,要不然他会杀了我的……” “什么?”老赵等人显得很惊讶,停下了脚步:“为什么要杀你?” “我们偷的车都要交给他,由他去销赃,一天一辆,这是规矩,谁不守规矩就得死……”沈繁开始嚎啕大哭:“我也不想偷车啊……我也想好好过日子啊……” 老赵等人相互交换着眼色,他们都能看到同事眼中的惊喜交加,规矩?团伙? 一个人偷车,不是什么大事,管也管不过来,但一群人有组织的偷车,有负责行动的,有负责销赃的,还有规矩,证明这是个团伙! 与团伙有关,肯定要立案,立了案,就代表可能有功劳,换成寻常公司,这便是业绩。 “你上次怎么没说?”老赵喝道。 “上次我不敢说啊……”沈繁哭嚎着。 “这次为什么说了?”老赵追问道。 “我刚放出来,去金光寺找他,想休息几天,他说我敢偷懒就宰了我,我活不下去了啊……”沈繁叫道。 “别让他说话,回警局好好审。”另一个看起来身份很高的警察走了过来。 警察们拥着沈繁走进了分区警局,差不多过了二十多分钟,六、七辆警车开着警笛,接连驶离警局,向着金光寺的方向驶去。 对付一个老和尚用不着这么大阵仗,但毕竟是团伙作案,还要搜查现场等等,人多些有备无患。 不是说沈繁的说谎技巧有多么高超,按照警局流程,有人指证,怎么也要把嫌疑人带到警局审一审的,而高升要的就是这一点。 不管那觉明老和尚表现得有多么疯狂,面对代表联邦暴力的机构,区区一具肉身是不可能对抗的,不想离开金光寺?对不起,由不得你! 第(3/3)页